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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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屯昌永万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海南金世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无因管理纠纷 |
法院 | 屯昌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屯昌永万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559661.58元,冻结期限为1年。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559661.58元,冻结期限为1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3-13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