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车集煤矿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共有纠纷
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2020)豫0403民初4542号民事判决。

二、***分得徐星华死亡抚恤金100986元;***分得徐星华死亡抚恤金75739.5元;徐云亭应分得的徐星华死亡抚恤金75739.5元,由***、***各继承25246.50元,由***代位继承25246.5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共同负担518.50元,由***、***共同负担631.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共同负担1037元,由***、***共同负担126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28
发布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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