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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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西垣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垣曲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39,070.8元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410元,由解除保全申请人山西垣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3-01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