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文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文水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晋1121民初76号 原告:***,女,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 被告:***,男,住***。 被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 负责人:程某。 原告***与被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王淑丽 审判员王学斌 审判员王俊强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梁俊华 |
| 裁判日期 | 2020-01-16 |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