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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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四川海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四川海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所有的原材料(汽车零部件)价值:676900(财产名称、数量、所在地点等)。 二、查封期限为730。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2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轮候查封的,本裁定自在先查封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8-09-14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