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1402民初1786号民事判决;

二、***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并支付以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从2020年6月15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500元,减半收取为1750元(该款已由***预交),由***负担1641元,由***负担109元。上述费用由***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七日内迳行支付给***。

二审案件受理费3500元(该款已由***预交),由***负担3282元,由***负担218元。上述费用由***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七日内迳行支付给***。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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