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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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欠款5000元及利息(以5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4.4%自2020年10月16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