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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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5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300元。江苏省连云港市中院开户行:连云港市农行苍梧支行,账号:10×××94,也可到本院立案庭开具交款单到指定银行交纳,并将交款凭证送交我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