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无锡市金锡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与***签订的落款时间为2004年4月3日的《房屋转让协议书》有效;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配合***办理坐落于无锡市××村××号××室房屋(含配套22-105车库)的不动产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相应费用由***负担。 案件受理费500元,由***、***共同负担(***已先行垫付该诉讼费,其同意垫付的诉讼费由被告直接向其支付,本院不再退还,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9 |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