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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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604执恢715号 陈龙、俞荣兰、石坚圆: 关于申请执行人陈龙与被执行人俞荣兰、石坚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2010)绍虞商初字第01474号民事判决书,原执行案号(2010)绍虞执民字第2528号。经恢复执行,执行案号分别为(2020)浙0604执恢233号、(2020)浙0604执恢310号、(2021)浙0604执恢715号,现被执行人已履行本案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