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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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291执恢39号 高玄、钱晨涛: 申请执行人高玄与被执行人钱晨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浙0291民初533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高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19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钱晨涛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291执恢3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