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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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于2020年3月31日向***发出的《解除合同告知函》无效;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18,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725元,由***承担4,500元,***承担3,2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3 |
发布日期 | 2021-0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