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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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福建中科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退还投资款218191.9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218191.9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2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至2019年8月19日,此后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6978元,由***负担5038元,***负担19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