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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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2020)内0526民初3077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被上诉人***借款本金及利息13200元。 三、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795.00元,由上诉人***负担357.75元,由被上诉人***负担437.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日期 | 2021-0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