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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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自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借款本金25600元; 二、被告***自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借款利息20480元25600×0.02×40个月(自2017年4月20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诉后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即月利率0.0128元),给付至本金还清为止。 案件受理费964.8元,因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482.4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25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