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案件执行
法院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云0302执4565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4年**月**日生,汉族,宣威市人,住***。

被执行人:***,男,1978年2月**日生,汉族,麒麟区人,住***。

委托代理人:吕燕梅(***前妻,但目前在一起生活)女,特别授权)。

***与***侵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3619.10元,执行费25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依照相关规定,本案将终结执行;若被执行人未按协议履行,申请人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特此通知。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

裁判日期 2021-03-10
发布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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