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桐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资金64860.00元或者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价值64860.00元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1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23
发布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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