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泾县铜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泾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250000元款项或查封、扣押同等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户名:泾县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泾县支行,账号为10×××01)。

二、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2-20
发布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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