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保全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保全结案通知书

(2021)桂0304执保197号

本院在保全申请人文桂华与被申请人文桂锋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桂0304财保8号民事裁定书,本院采取了相应保全措施。现将财产保全情况告知如下:

本院于2021年3月24日查封被申请人文桂锋所有的位于桂林市象山区某处房产价值1500000元的部分(不动产权证号:桂(2020)桂林市不动产权第××号),查封期限三年。(详见回执)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桂0304财保8号民事裁定书规定的保全事项保全完毕。

审判员石蓉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刘涛

裁判日期 2021-03-31
发布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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