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行政管理(专利)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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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聿华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成都爱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专利行政管理(专利)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1-25 |
| 发布日期 | 2021-0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