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03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130万元并赔偿逾期利息损失(以13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日起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500元、保全费5000元及公告费260元共计21760元(原告***均已预交),均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1-25
发布日期 202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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