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和柚实业有限公司 阳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豆蔻年华农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阳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阳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本裁定书生效后十日内与长治市公安局联系,配合长治市公安局处理相关问题。 |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