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291执218号

苗艳龙:

被执行人苗艳龙罚金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吉0291刑初80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苗艳龙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罚金,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19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000元,已全部交纳罚金。(2020)吉0291刑初80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裁判日期 2021-04-23
发布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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