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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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棉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东莞市展飞服装有限公司 东莞市腾辉服装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东莞市展飞服装有限公司、东莞市腾辉服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棉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53231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损失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二标准自2019年10月13日起计至付清款日止); 二、被告***对本判决主文第一款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广州棉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734元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原告广州棉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负担2988元,被告东莞市展飞服装有限公司、东莞市腾辉服装有限公司、***连带负担2074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7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