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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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货款4704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货款对应利息(以4704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保全保险费50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5488元,案件保全费520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