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482执恢217号

叶金伟、许龙珍: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叶金伟与被执行人许龙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现被执行人许龙珍已按约履行本息共计56000元。至此,本院(2021)浙0482执恢217号案及(2019)浙0482执2188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4-09
发布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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