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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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平湖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482执恢217号 叶金伟、许龙珍: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叶金伟与被执行人许龙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现被执行人许龙珍已按约履行本息共计56000元。至此,本院(2021)浙0482执恢217号案及(2019)浙0482执2188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