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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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19824.00元(其中含货款14800.00元,自2018年04月0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计算的一般债务利息2442.00元、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2486.00元,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96.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二、申请执行费197.00元,一并从被执行人***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