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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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1703执恢511号 邵文蓉(申请执行人)、 王茂强(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邵文蓉与被执行人王茂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次恢复执行标的为4657.4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已将被执行人王茂强名下财付通账户款项予以扣划,上述款项,在扣除执行费50元后,本院已转付至申请执行人邵文蓉,执行到位4607.49元。 至此,邵文蓉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的(2019)川1703民初2382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恢复执行金额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