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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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被告双方于2019年11月17日签订的《买卖定金收付书》于2020年4月17日予以解除; 二、原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从位于××旗(产权号:05464-5)房屋内搬出;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定金和装饰装修款项共计330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50元,减半收取计625元,由原告***负担263元,由被告***负担36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6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