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3执151号

薛峰:

本院依据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黔03刑初130号刑事判决书,依法受理执行薛峰罚金一案。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薛峰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裁判日期 2021-03-25
发布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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