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义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门峡德利耐火纤维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义马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名下所有车牌号豫M×××××桑塔纳汽车、豫M×××××五菱汽车、豫M×××××东风汽车,查封期限为2年;

二、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名下所有车牌号豫M×××××丰田汽车、豫M×××××桑塔纳汽车、豫M×××××五菱汽车,查封期限为2年。

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9-13
发布日期 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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