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义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门峡德利耐火纤维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名下所有车牌号豫M×××××桑塔纳汽车、豫M×××××五菱汽车、豫M×××××东风汽车,查封期限为2年; 二、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名下所有车牌号豫M×××××丰田汽车、豫M×××××桑塔纳汽车、豫M×××××五菱汽车,查封期限为2年。 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13 |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