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行为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肥东锦程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和诚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行政行为
法院 肥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申请执行人合肥市肥东县生态环境分局东环罚字〔2019〕040号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裁判日期 2020-10-23
发布日期 2021-04-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