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泾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皖1823执264号

徐志国:

泾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你非法经营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

至此,本院刑事审判庭依据(2019)皖1823刑初70号刑事判决书移送执行的50000元案款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2021-03-30
发布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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