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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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蒙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购房款195000元及支付违约金39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503元,减半收取3751元,财产保全费2520元,由被告***负担4925元,原告***负担134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