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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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余市广城物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230,093.88元【含经营费、场地租赁费等216,712元、利息3,883元(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5月20日止,2018年5月21日至实际付清款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仲裁费6,197元、申请执行费3,301.88元】; 二、如上述冻结、扣划的款项数额不足以偿还本案债务,则查封、扣押、冻结(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其他相应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04-29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