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杨家将茶油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红土地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1202执恢337号 湖南杨家将茶油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红土地贸易有限公司: 我院于2021年4月6日受理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湖南红土地贸易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本院(2019)湘1202民初5218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书面申请对该案予以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作出的(2019)湘1202民初5218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4-08 |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