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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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133万元或者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申请人***、担保人罗清共同共有的赣(2019)万安县不动产权第××号、赣(2019)万安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项下的房产,期限为一年。 申请诉讼保全措施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