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乐粮(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乐粮(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4日签订的《怡海共享农场会员合同》于2021年1月31日解除; 二、被告乐粮(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390,000元; 三、被告乐粮(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19,5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75元,由被告乐粮(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10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