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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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共有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征收补偿款人民币900,000元。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623元,由原告***、***负担人民币5,823元,被告***负担人民币12,800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