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安中凡泽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永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原告***款项385583.2元并承担利息(1、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18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货款利率计算;2、自2020年1月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10000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083.8元,由被告***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30 |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