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督促民事令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和田壹亩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支付令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和田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和田壹亩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劳务费44,155元。 申请费100元,由被申请人和田壹亩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4-02 |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