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104执恢253号

王旭、高东岳、曹**强、郭怡谋、姜思远、刘子涵、张鑫、董瑞环、卓增酉、翟文涛:

关于被执行人王旭、高东岳、曹**强、郭怡谋、姜思远、刘子涵、张鑫、董瑞环、卓增酉、翟文涛罚金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吉0104刑初232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义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2021-04-30
发布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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