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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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被告***于2018年5月10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被告***、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购房款850000元; 三、被告***、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损失1000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542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0420元,由原告***负担3420元,被告***、被告***负担17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