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黄冈市经济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红安县龙泉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借贷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黄冈市经济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具备其他执行条件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1-06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