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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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川11执异7号执行裁定; 二、撤销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川11执43号之六执行裁定中“扣除本院(2018)川11民初124号民事判决被执行人应负担的诉讼费270209元,扣除本院(2018)川11民初79号民事判决被执行人应负担的诉讼费212607元”的执行行为。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1-04-02 |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