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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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深圳市海吉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原告深圳市海吉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8
发布日期 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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