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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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曹涛享有要求被执行人陕西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陕西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曹涛履行债务的义务。曹涛在发现陕西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2-24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