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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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9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案外人叶志强、陈花香所有的湘(2018)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8号房屋。 本案财产保全费310元,由申请人***预交,由败诉方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