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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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2018)赣0281民初225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2018)赣0281民初225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三、***向***、***支付99068元,***向***、***支付769110元; 四、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反诉费69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700元,合计41400元。***、***承担6280元,***承担8560元,***承担2656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