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0581执恢84号

申请执行人王海明,男,1978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李继红,男,1971年8月**日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王海明与李继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高平市人民法院

(2018)晋0581民初58号民事调解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王海明于2021年4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4月14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现已自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裁判日期 2021-04-16
发布日期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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